5月20日,在枣阳法院执行法官的组织下,被执行人吴某依照约定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交付41箱白酒,以抵消吴某所欠刘某的3万余元债务。随后,双方当事人在结案证明书上签字捺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得以充分彰显。
基本案情
原来,2010年至2012年间,吴某在刘某处购买水泥,欠下水泥款,后经刘某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拖欠未付,刘某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枣阳法院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判决,由吴某向刘某支付水泥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能按期履行,刘某遂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线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积极与吴某沟通,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若采取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可能对其生活及家人产生的不良影响,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吴某表示目前欠了很多钱,无力支付欠款,但是家里还有一批酒,愿意以酒抵债。
执行干警立即开展走访,全面了解该批白酒的市场价格,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沟通,几经周折后申请人同意“以酒抵债”。后执行干警在法院约见吴某和刘某,共同协商具体抵债方案、充分聆听双方的意愿,化解双方分歧。
最终双方同意将欠款3万余元全部用白酒抵偿,并根据市场价来计算每件酒的价格,3万余元的欠款共计需要41件酒抵偿。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约定3日内即5月20日吴某将41箱白酒全部交付给刘某,此案顺利执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枣阳法院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以物抵债”的执行措施,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卸下沉重债务包袱,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成就最大化的“双赢”。
下一步,枣阳法院会持续聚焦“感受公平正义”,严格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继续积极尝试多样化的执行方式,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努力实现法院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