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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共享法庭”正式揭牌启用!

发布时间:2023-09-04 16:4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957

      8月31日,枣阳法院“共享法庭”在市综治中心正式揭牌启用。当日,该“共享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对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经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9.4)【优化营商环境】 枣阳法院“共享法庭”正式揭牌启用!.jpg

     2021年11月16日,武汉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枣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出具货物运输委托书,委托该物流公司从枣阳市梁集董岗火车站运输5吨聚二甲基硅氧烷至天津滨海新区。后该物流有限公司与田某达成公路运输协议,约定由田某进行货物运输,运费为 1750 元。2021年11月17日,田某驾驶其鄂FTxxxx货车行驶至河南省尉氏县境内时,因鄂 FTxxxx 货车轮胎起火造成货车及5吨聚二甲基硅氧烷被烧毁。后枣阳某物流公司向武汉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共计175000元。当该物流公司向田某追偿时,田某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物流公司遂将田某诉至枣阳市人民法院。鉴于被告田某未在枣阳本地居住且常年在外“跑车”,为减少田某往返法院的麻烦、节约诉讼成本,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枣阳法院 “共享法庭” 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审理了此案,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田某赔偿枣阳市某物流公司货物损失70000元。

     据悉,该“共享法庭”是枣阳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加强升级版,既抓末端、治已病,也抓前端、防未病,不仅能实现诉讼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跨域开庭、普法宣传等功能,更是将“共享”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司法服务从分散到集约、从单一到多元、从传统到智能,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最多跑一次”。

    “共享法庭”的设立是枣阳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枣阳市人民法院将以共享法庭为依托,通过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前端延伸等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枣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