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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放火烧毁自家财物也犯罪!

发布时间:2022-03-23 15:04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949

众所周知,
放火烧毁别人的财物是犯罪。
殊不知,
赌气烧毁自家的财物也会犯罪。






















王某系一名90后小伙子。2021年12月4日7时许,王某因生活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到公司上班后,又因辞职索要工资与公司管理人员发生口角。随后,王某回到其位于某小区19栋4单元401室的家,赌气地将购买的汽油泼洒至自家的沙发、柜子、床等易燃物品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其母发现后立即拨打110报警,消防人员到达后将火扑灭。王某自家客厅的家具等物品被烧毁。2021年12月17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放火,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依法惩处。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的行为取得部分邻居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枣阳法院遂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中,王某虽然烧毁的是自家的财物,但倘若任由火势蔓延,势必会危及整个单元楼其他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放火罪论处。为此,法官提醒,遇事要与家人多沟通,冲动是魔鬼,切莫因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