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09:3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302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683执752号
王成高、李俊林:
本院受理湖北兴荣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683执7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2)鄂枣阳南民初字第0020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若未履行,应在期满之日起6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