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枣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调整优化法庭布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自2022年8月31日起,我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法庭风采》专栏,集中展示辖区12个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风采风貌和工作成效,敬请关注。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枣阳市人民法院太平法庭。
枣阳市人民法院太平法庭位于素有东武当之称的唐梓山下,辖区面积435.59平方公里,共有108个行政村,人口18万余人。法庭现有干警4人,(包括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法庭年均结案近360余件。
近年来,太平法庭聚焦“三个面向”、坚持“三个便于”、优化“三个服务”,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多元化解纷体系建设,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判前和判后的每一环节,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成效。
姐妹租赁起纠纷 耐心调解挽亲情
“她把我种植的草坪全给犁了,必须照价赔偿!”
“我承包的地,我想犁就犁!”
原告和被告系姐妹。被告早年在外地从事花木草坪种植,后回乡创业,带动乡邻从事草坪种植,略成规模。原告租赁被告承包的土地种植了多亩草坪用于售卖,后双方之间产生矛盾,被告要求原告提前交付其出租的土地,原告不同意,被告便多次在原告出售草坪时扰乱,直到派出所出警后,被告才停止扰乱行为。
今年春节,原告起床后发现自己种植的115亩草坪全部被被告犁坏了,再次报警,并找到镇政府要求解决。镇政府组织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多次给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均未果。原告便一纸诉讼诉至法院,要求追究被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100余万元。同时,要求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追究市公安局对被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予立案的行政责任。
承办法官黄保江经过认真阅卷后,一是悉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同时向辖区派出所了解该案件的详细情况;二是多次和原被告进行沟通,烈日炎炎下和当事人一起查看被毁坏的数亩草坪,从情理、法理多角度给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也表示谅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回了刑事自诉和行政诉讼。协议达成后,被告立即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原告50万元赔偿款。
不到15天,一起亲姐妹间的土地租赁纠纷案,通过太平法庭的耐心调解,得到圆满解决,更重要的是姐妹二人冰释前嫌,手足亲情得到了及时的挽回。
夫妻离婚起争执 巧妙调解化纠纷
“我跟你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
“离就离,先还钱,不还咱们就耗着!”
孙某、仲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15年结婚。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双方为家庭琐事经常产生矛盾。2017年秋,孙某回到娘家,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21年11月10日,孙某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仲某表示,要离婚,必须先还钱。因没有借据,孙某对该借款不予认可,庭审过程双方一见面即争得面红耳赤,剑拔弩张,互不让步。
为及时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黄保江决定借助人民调解员身处乡村知民情、悉民意的优势,将该案件移交双方居住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按委托调解进行办理。
在调解过程中,黄保江庭长对调解过程中进行了现场指导。通过调解人员和法庭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耐心调处,双方当事人均缓和了激动的情绪,最终握手言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二人和平分手。
家事无小事,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为了妥善处理家庭纠纷,太平法庭坚持每案必调、能调则调,必要时还邀请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妇联代表、基层组织对当事人做心理疏通,最大程度化解家庭矛盾。
继母继子争遗产 法庭调解止纷争
“黄庭长,非常谢谢你们的帮忙,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6月22日,当事人张大娘专程来到太平法庭,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承办法官黄保江手中。
据了解,张大娘今年64岁。2018年,独身一人的她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新市镇的张大爷。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都很好,于是两人便去领了结婚证,成了夫妻。2021年8月,张大爷不幸因病去世。不久,张大娘与张大爷的子女因对房产及家中其他财产的归属与分割问题产生了争议。
“这房子是我母亲生前与父亲所建,外人不能占有。”继子女将房门锁了起来,张大娘就这样被赶出了家门。“不行就去打官司”。好心人看不过,便向张大娘支招。张大娘越想越气,拿着结婚证的她,决定为自己维权,状告两个继子女,要求分割老伴名下的房产。
太平法庭负责审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特殊的身份关系,承办法官黄保江认真查阅了卷宗,并亲自到涉案财产所在的新市镇向周围群众、基层组织了解情况,与当事人及知情人进行细致的交谈。
本着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和谐家风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被告和原告见面就争吵,承办法官及时制止,讲解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并从道德、情感等方面对各方进行疏导,表示能和平解决矛盾,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安慰。经过多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慢慢化解了双方的怨气。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得到了履行。
张大娘在领到补偿款后,难以抑制内心的感激之情,特地请人代写了感谢信,并专程送到法庭,感谢法官。一封感谢信,不仅传递着一份感激之情,更是群众对太平法庭工作的认可与褒奖。
拖欠粮款引争议 及时调解护民生
“黄庭长,我们辛苦种粮食,就靠卖粮生活呢,现在粮食款却收不回来,这可怎么办啊,都是血汗钱啊!”当地农户纷纷前往太平法庭求助。
太平系农业大镇,该镇农户经常会将收获的粮食卖给当地的某粮食加工厂。该加工厂承诺,如果粮食款放在加工厂里不取,会有很高的利息。然而,近几年,加工厂因经营不善,累计拖欠余某某、杜某某等220余户村民粮食款达600余万元。
涉农案件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如不及时解决,可能对农业生产带来影响。为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户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群体性上访,太平法庭立足于“三个服务、三个便于”工作原则,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并积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粮农诉求以及企业困难。
一方面协调院执行局及政府职能部分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逐一进行解决,使企业重新“活起来”,重新运转经营以及时兑现农民的卖粮款;另一方面向农户释法说理,缓解农户情绪,并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使农户的债务逐步得到偿还。至此,该涉众纠纷在太平法庭的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切实维护了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民生无小事,一点一滴,一桩一件都连着民心和民意。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敞开心扉,顺应了民心民意,使双方心服口服,使矛盾更好、更快的得到解决。”太平法庭庭长黄保江深有感触的说。
据了解,今年1-8月,太平法庭庭调撤率达45%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以上。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解决“揪心事”“闹心事”,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太平法庭将继续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融情于法、情法交融,将审判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太平落地生根贡献法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