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高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知》(鄂高法办明传【2020】7号)和市中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通知》(襄中法办明传【2020】3号)等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枣阳市人民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明 党组书记、院长;
副 组 长:孙永健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唐 铸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隗 勇 党组成员;
曾向新 党组成员、副院长;
靳谢兵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文利 党组成员、副院长;
孙延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办公室,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向辉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工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