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文化 > 学习活动

租房开设赌场 两被告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2-05 10:51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3136

   把自己租住的房子变成赌场,但是自己却并不参与赌博,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将以营利为目的、在租赁屋内设置多台赌博机供他人参赌的被告人杨某,以及在赌场内进行现场管理、帮助赌场运营的被告人谢某绳之以法,判处两名被告人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杨某在枣阳市区广场租赁房屋,开设“开心时刻”电玩游艺城,买回“动物派对”、“畅行天下”等赌博机开设赌局,并暗中控制赌博机运转,以此牟取暴利。谢某则在杨某开设的赌场担任主管,负责该游艺城的管理和日常事务。其间,金某来到杨某开设的电玩游艺城,见有人玩赌博机频频赢钱便动了心,结果自己赢少输多。为了捞回赌输的钱,金某不惜挪用保管的公款,先后共输掉现金70万元。在金某赌博的过程中,谢某为其提供现金兑换游戏分数、上分、维修机器等服务。2011年,杨某自知开设赌场的行为涉嫌违法,于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开设电玩城,让有关人员进行赌博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杨某、谢某主动向公安机关退回赃款58万元。
  此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自200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新增开设赌场罪以来,首例以“开设赌场罪”为罪名判决的案件。开设赌场罪是从赌博罪中分离出的新罪名,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而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恰恰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行为人提供了赌场,本人无论是否参与,是否“抽成”,均不影响罪名成立。
  对于赌博罪,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而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更重,刑法修正案规定: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赌博形式日趋多样化。由于开设赌场吸引他人赌博,参赌人数多、赌资数额大,社会危害较之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加严重。为此,把“开设赌场罪”单列一款,这对社会上日益增多的各类赌博犯罪,将起到有效的打击和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