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既是司法难题,也是社会难题,牵扯面广,问题复杂。近年来,枣阳法院围绕助推产业强市战略实施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始终把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完善配套保障机制、畅通破产立案通道,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等一系列措施,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年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结案11件,结案率73.33%,通过破产清算10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30.68万平方米,出清厂房14.88万平方米,盘活账面资产29519.69万元。
府院联动共解难题
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高效运行,枣阳法院积极主动向市委提出破产审判工作建议,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专案领导小组,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同时,市政府制定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阳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设立破产清算专项资金,在维稳、财政支持、职工保障、税收优惠、打击逃废债、便捷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此外,该院还与税务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确保破产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为“僵尸企业”顺利出清、破产重整企业顺利重生提供充分保障。
完善机制助企解困
如何实现破产企业效益最大化?枣阳法院进一步健全识别机制,因企施策,探索多种企业挽救模式,多渠道提升企业营运价值。对“僵尸企业”综合判断、辩证施治。对影响较大的破产重整案件,实行预重整审理机制,通过先期程序吸附各方诉求。对有挽救价值的困难企业,尽可能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和资产完整性,提高债权回收率,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如襄阳今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合议庭尝试通过预重整优势,以期实现“烂尾楼”复工续建,提高重整成功率。
创新审判提升效率
为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充分发挥破产案件审判职能,枣阳法院组建破产案件合议庭,由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负责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分管院长进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出台《关于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案件繁简识别和分流,对符合条件的适用简易审理方式。通过缩短破产程序时间、并联破产事项、优化破产流程加快审理进程,简单破产案件 的审理期限从原来的一年以上,缩短至6个月以内。
强化监督依法推进
破产管理人工作是破产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破产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为此,枣阳法院一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细化选任规则,确保破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在管理人队伍建设、能力提升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通过量化考评,将管理人履职情况纳入管理人档案,与管理人报酬挂钩,合理使用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提高管理人工作积极性。近年来,共约谈管理人7家,发函督办11家,更换管理人1家,通过有效监督,确保管理人勤勉尽职。
科技赋能提升质效
疫情形势下,如何保障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枣阳法院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有效降低债权人会议成本。据悉,通过在线视频方式,累计召开债权人会议13场,极大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了债权人充分行使权利,赢得了债权人的一致好评。另外,充分发挥网络拍卖优势,破产资产变现全部采取淘宝网司法拍卖的方式,拍卖佣金“归零”,极大地降低破产费用,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中谋划发展,是枣阳法院一直以来秉持的原则。”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利表示,今后,枣阳法院将在探索破产审判现代化道路上不断延续,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