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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沉浸式”!枣阳法院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23-08-25 08:4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468

      为更好地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8月2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邀请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旁听了一起行政案件庭审。

      该案件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一案,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雪梅出庭应诉。

      为有效避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走过场”,庭审前,枣阳法院综合审判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中详细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应承担说明个案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争议的措施等义务,督促其认真参与到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实质化解争议措施充分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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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严格按照庭审流程推进案件审理,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引导双方紧紧围绕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适当等方面展开辩论,寻求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路径。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雪梅全程参与了法庭审理,积极配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并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就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当庭表示将立即组织研究整改,对涉案房屋被拆除的后续问题将持续跟进予以化解。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井然有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由于案件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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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亲历了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直观地感受了法庭的庄严肃穆,特别是在法庭调查环节,原告代理律师对被告实施强拆程序规范性的质证,更是引发了庭审旁听人员对行政执法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深度思考。

     庭审结束后,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接触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将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据悉,2023年1月至8月,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共计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已成常态。下一步,枣阳市人法院将继续推进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让行政应诉既要“出庭出声”,更要“出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