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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男子结婚生子后离婚讨要彩礼钱 为何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5-09-16 09:44 来源: 阅读:1574

    枣阳一对小夫妻不仅领了结婚证,而且连孩子都生了,可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归还彩礼时,竟然赢得了法院的支持。9月16日,案件主审法官详解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背后的隐情。

  

  2011年9月,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青年刘某,并在订婚宴上给了刘某6400元订婚礼金。之后,两个年轻人一起到外地打工。后经过不断接触,刘某发现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分手并将礼金如数退还。

  

  不久,蒋某的父亲知道后,立即找到了刘某的母亲,经两家大人反复说和,两个年轻人又决定结婚。为表示诚意,蒋某给了刘某1.4万元彩礼。

  

  2012年初,蒋某与刘某领了结婚证。半个月后,两人在众多亲友的祝福下,举行了结婚典礼。婚礼当天,蒋某又拿出了1万元彩礼。

  

  然而,由于婚后两人仍然感情不和,结婚不到两个月,刘某就带着陪嫁用品回了娘家,一直住到生了孩子才回夫家。更让人不解的是,还没等孩子满月,刘某就抛下孩子,独自回到娘家不归。

  

  2013年1月,蒋某一怒之下向枣阳市法院起诉离婚,而刘某却不同意。为了挽救破裂的婚姻关系,法院驳回了蒋某的诉求。

  

  2015年年初,蒋某深感和好无望后,再次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不仅要求离婚,并且要求刘某归还2.4万元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