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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跑腿!枣阳法院一键送达生效证明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11-04 17:5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293

     

   (11.4)【优化营商环境】不用跑腿!枣阳法院一键送达生效证明暖民心1.png

    “之前需要专门跑一趟,去找承办法官开纸质版生效证明。现在好了,法院主动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发到手机上,只需要点一点就可以查看并下载生效证明了,真是省时省力。”11月3日,当事人张某收到枣阳市人民法院的短信提醒后,高兴地给这种便民措施点赞。

      枣阳市人民法院今年推出“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以来,已经为1000余名当事人发放了电子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法官,我的官司胜诉后,怎么知道文书有没有生效?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执行呢?”以往,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总会问这个问题。之后,还要找到承办法官,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能开具纸质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期间需往返法院,花费时间、人力成本,较为不便。

      控制成本是衡量一个地方营商环境是否优化的关键。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电子版《生效证明书》,案件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纸质生效证明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以“微创新”解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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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根据该院相关通知要求,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是确认裁判文书生效的责任人,应当于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2日内,负责在湖北数字法院系统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审判辅助人员可协助承办法官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并负责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证明下载后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各方当事人推送。需生成生效证明的案件包括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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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具生效证明由当事人“申请办”变为法官“主动办”、“线下办”转为“线上办”,这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胜诉一方及时掌握生效情况和申请执行,利于提升当事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