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陈玉学一行三人到枣阳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枣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海霞及从事少年、家事审判的法官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玉学庭长解读了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办案法官要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落实,同时,他还就未成年人子女出庭作证、送达程序及申请执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王佼莉副庭长通报了2021年襄阳市少审庭的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分析总结了现阶段家事审判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判程序违法,对证据规则掌握不熟导致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法律条文适用不当等四个方面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离婚案件的裁判用语和格式。
童尧法官就家事案件中的婚姻财产认定、彩礼返还、宅基地继承、抚养权的划分、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以及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的财产纠纷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解读。
座谈中,陈玉学庭长、王佼莉副庭长、童尧法官还对我院法官提出的离婚财产划分、抚养权的划分、离婚冷静期、探望权的执行等家事审判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分享了自己的裁判经验。
任海霞副院长表示,下一步,枣阳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座谈会会议精神,不断优化家事审判理念,提升家事审判质效,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切实保护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