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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0683民初5523号蓝带啤酒湖北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可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8-05 15:05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0663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可:

  本院受理原告蓝带啤酒湖北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可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鄂0683民初5523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市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自公告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