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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升法庭:法进乡村邻里安

发布时间:2023-03-31 13:1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735

     万物复苏,春意盎然。3月24日,枣阳法院刘升人民法庭驾驶着巡回审判车,来到鹿头镇世纪花园小区,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案件详情

     张某和陈某系上下楼邻居,陈某住三楼,张某住四楼。2022年11月4日,张某的母亲因做饭时忘关水龙头,导致漏水渗透至楼下陈某家,造成陈某房屋装饰装修受损。由于双方协商未果,故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共计15370元。

巡回开庭

     刘升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王书群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减轻诉累,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当日,小区广场吸引了很多群众前来旁听。

   “被告不关好水龙头,把我家装修的房屋弄的不成样子,要求法庭判决支持诉求。”“我们是有责任,不过赔偿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啊!”庭审中,双方对损失金额争议较大。

   “大家都是邻居,只有和睦共处,日子才会过得顺心、舒畅……”听了双方的陈述,承办法官针对争执的焦点,为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得失。

化解纠纷

      为了查明房屋受损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承办法官又召集双方到原告家勘验现场,并联系到当时给原告装修的师傅到场,当面核算相关维修费用。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事好好商量。不如各让一步,咱们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勘察现场后,承办法官打出了“感情牌”,希望双方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纠纷。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同意接受调解。于是,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劝导,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700元。至此,一起邻里纠纷被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用“接地气”的语言向群众“以案释法”,并积极与群众互动,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解答,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刘升法庭将坚持把巡回开庭作为便民诉讼的重要举措,将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方便群众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当事人能够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