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女士来到枣阳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 正气凛然、追款挽损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执行干警,对法院尽心尽责执行表达感谢。
2019年12月2日,枣阳法院对原告张女士与被告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任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7.6万元。判决生效后,因任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5月张女士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普光友给任某邮寄送去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查询。任某却以疫情期间,生意萧条,没钱还款,想继续拖延。执行干警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任某传唤到法院,遂转变工作思路,在电话、微信中,执行干警严肃正告任某,如果其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影响其信用,对以后继续做生意极为不利;同时告知其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被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的可能。
最终,被执行人任某认识到了自己长期拖欠张女士借款的错误,愿意履行,但由于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便请求执行干警帮其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支付,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先后分期分批支付共计6万元。可对下余款1.6万元,任某一直推脱说自己没钱返还张女士。
于是,执行干警经常给任某打电话、发短信,提醒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2021年5月1日至8日,任某分三次把1.6万元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执行干警遂及时为张女士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领到款后,张女士向法院送上了锦旗,对枣阳法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