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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法庭快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7-06-05 11:0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167

“真没想到,上午刚立案,下午法庭就给结案了,本想案子会打“持久战”。”签完协议书并拿到赔偿款后,原告的家属不住地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4月11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北城法庭通过庭前耐心调解,不到两个小时,就成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的目标。      

    4月前,年逾六旬的齐某某因发热、咳嗽,先后在广东佛山、湖北武汉治疗,被诊断为“血型播散性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喉结核、肺部感染、胃溃疡、肾结石、右肾萎缩、右肾积水、继发性营养不良症、低蛋白血症”等病。后因多种原因,其家属再三要求返回老家治疗。可齐某某的病情非常严重,武汉主治医生建议回家后可去医疗条件较好的枣阳某医院治疗。然其家属并没有听从医嘱,仅在家中给齐某某口服药物。

    今年3月5日,齐某某病情逐渐加重,家人这才慌忙将其送往枣阳某医院治疗。入院时,齐某某神清,但表情淡漠,精神极差,诊断同上,已有结核性脑膜炎的表现。于是,医院给予脱水、抗结核、肾上腺皮质激素、抗感染、护胃等对症治疗。

    当晚6时许,齐某某出现高热,体温达39℃,值班医生给予退热药,体温下降。但本人出现意识模糊。为此,医护先后与患者家属沟通,并根据齐某某的病情,给其打起床挡,防止跌落。可家属没有在意,不在患者身边陪护,独自在走廊空床休息。尽管值班护士多次呼喊,家属听而不闻。

    3月6日凌晨3时,齐某某扒开床挡挂钩滑落在地,耳部被挂钩划伤。事后,枣阳某医院对齐某某头部进行CT检查,又通过武汉医疗救治中心的MRI检查,齐某某其他地方均未受伤,但脑脊液蛋白9023mg/L,血糖1mmol/L,属于重症结核性脑膜炎表现。

事发后,齐某某的家属认为医院的床档松动,存在安全隐患,对于齐某某的坠床,医院负有责任,应予赔偿部分医疗费用。而枣阳某医院认为,在对齐某某的诊疗过程中,院方已尽提醒告知义务,没有任何过错。为此,双方发生纠葛。4月11日上午,齐某某将枣阳市某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万元。

当日立案后,面对这一敏感医患纠纷,北城法庭认为该案一旦判决,当事人可能会不服,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为此,承办法官代方成在初步查明案件事实后,立即与双方电话沟通,并在下午召集原、被告到庭调解,从情、理、法各个角度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说,耐心劝导,不到两个小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一次性赔偿齐某某各项费用共计8000元。至此,这起医患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