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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创新“执前调”工作机制 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9-15 14:48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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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前调解协议,被执行人肖某当场支付枣阳某商贸公司货款一万元,在节约执行司法资源的同时及时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8月29日,枣阳某商贸公司与肖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肖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枣阳商贸公司遂向枣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会激化双方矛盾,且双方在案件审理阶段已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存在和解可能,枣阳法院遂在取得申请执行人枣阳某商贸公司的同意之后将案件材料移交到执前调解工作室。执前调解工作室在仔细审查材料后当日便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开展了执前调解工作,但双方在还款金额与还款时间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8月31日,为了获得更好的沟通效果,执前调解员邀请双方到执前调解工作室进行面对面协商,在确定了双方的分歧点后,执前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磋商意见后提出多个调解建议。最后在执前调解员的主持下,经历了数小时的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了执前调解协议,被执行人肖某当场支付货款1万元。

     此案的顺利化解是枣阳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执前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运行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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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传统的执行案件需要通过审查、立案、登记、分流、查控、送达等多个步骤才能到执行法官手中,而这一过程不仅消耗大量时间,能否履行完毕也无法保障。如何将执行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促进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其权益?

    今年7月,枣阳法院结合辖区实际,以诉前调解经验为参照,探索建立“执前调解”新机制,并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执前调解工作室,将执行调解前置到执行立案前,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在执前。

     为保障执前调解工作的顺利运行,枣阳法院不断完善相关配套举措,研究制定了《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执前调解实施细则(试行)》,从“总则、调前准备、调解、调解的期限、调解协议的效力”等五个方面,细化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明确调解员工作职责,强化释法说理,严格考评程序等,全力推进案件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从制度上保障执行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新设立1个执行和解团队,负责“执前调”案件登记立案审查、委托调解组织、指导调解、做好执行财产保全等工作,为执前调解工作高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 建立执前调解工作机制,对化解执行矛盾,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整体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具有重大意义。”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执前调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以执前调解为抓手,不断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更快更好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