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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0683民初6760号玉溪真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与耿文娟追偿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17 10:06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8002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耿文娟:

本院受理玉溪真言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