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侵害人的身体和意志,也严重消耗社会财富,毒化社会风气。
6月29日,从枣阳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先后向张某、檀某、郑某、马某四人贩卖冰毒共计约4.1克,获赃款人民币1220元。法院以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年来,枣阳法院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该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55件,结案51件,结案率92.73%,有力地打击了辖区毒品犯罪行为。
据了解,在审判中,该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用足用好刑罚武器,有效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对重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重刑。并注重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让毒贩“人财两空”,消除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和偶尔涉毒的青少年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利于其改邪归正,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另外,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一方面发挥庭审禁毒教育功能,公开开庭审理毒品案件,组织群众参加旁听,进行网络直播,使广大群众了解毒品犯罪分子是如何走上贩毒、制毒的犯罪道路,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干警上街开展禁毒宣传普法活动,还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发布毒品危害常识、禁毒法律法规、打击毒品犯罪案例等内容,提高全社会的禁毒意识。
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是我们打赢新时代禁毒战争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枣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完善涉毒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为枣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