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22年4月,刘某某经人介绍,承接了湖北某科技公司工地的地面打磨及水泥浇筑工程(工地由李某某、赵某某承包)。工程按期完工后,李某某、赵某某于2023年11月向刘某某出具付款计划书,明确拖欠劳务费4万余元,承诺分三期逐步付清,逾期需支付相应滞纳金。
但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二人未按承诺履行付款义务,刘某某多次通过上门、微信沟通等式催要欠款,均未得到明确回应,这才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二人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查付款计划书、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把握双方争议核心。秉持“调解优先、高效解纷”的工作思路,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分别与当事人对接交流。
沟通中,承办法官先耐心倾听刘某某的诉求,了解其追讨报酬的迫切心情,安抚其情绪。随后,重点与李某某、赵某某深入沟通,二人见到法官后,满脸焦急地诉说:“法官,我们不是故意拖欠报酬,实在是最近项目回款延迟,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太大,手里确实拿不出足额款项,不然也不会耽误劳动者的辛苦钱。”
针对二人的实际困境,承办法官结合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二人细致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承担的具体条款,明确指出二人出具付款计划书后未按约定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不仅需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务费,若拒不履行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引导二人正视自身责任、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承办法官又再次与刘某某沟通,将李某某、赵某某的资金困境如实告知:“对方确实存在暂时的资金周转难题,也有履约的意愿,若能适当让步,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付款方案,既能尽快拿到部分报酬,也能避免诉讼耗时耗力,更利于纠纷快速化解。”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以及反复沟通协调、调和双方分歧,李某某、赵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表达了履约意愿;刘某某也考虑到对方的实际困难,愿意作出适当让步,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缓解,调解工作顺利推进。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悉心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某、赵某某共同向刘某某支付劳务费40000元,分两期履行,于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全部付清。
目前,李某某、赵某某已按调解协议约定,将40000元劳务费全部足额支付到位,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个多月便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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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来,枣阳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84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200万余元,有效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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