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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陷僵局,“以鱼抵债”巧破冰

发布时间:2026-01-21 09:50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65

债务纠纷陷僵局,“以鱼抵债”巧破冰

 胡汀洋 枣阳市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1日 14:36 


“感谢法官,为我们找到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近日,枣阳法院执行局通过“以鱼抵债”的方式,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巧解案件僵局,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用其经营鱼塘里的鱼抵偿申请执行人案款,不仅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这起案件还要从2018年的一笔借款说起。2018年7月,张某借给刘某某11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某需偿还张某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3万元,分五期履行;若任意一期逾期,张某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并以剩余借款为基数,自2024年1月10日起按年息12%计息。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刘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刘某某向张某偿还了7万元,但对于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他坦言因生意周转困难,实在无力拿出足额现金清偿。


“法官,我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有难处。”刘某某向执行法官吐露苦衷。原来,他经营着一个大鱼塘,投入大量资金,目前正是资金紧张时期。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另辟蹊径,思考能否变通执行方式。


“你的鱼塘里不是有鱼吗?能不能用鱼来抵偿部分债务?”法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这一提议打破了僵局,为债务清偿提供了新的思路。申请执行人张某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某确实没有足够的现金履行债务,鲜鱼变现后也能弥补自己的损失;而刘某某也正愁鱼塘里的鲜鱼没有合适的销路,用鱼抵债既能偿还债务,也可以解决鲜鱼售卖问题,双方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


后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协调,双方达成了以鱼抵债的协议:刘某某以鱼塘中的鲜鱼折价9万元抵偿债务,张某自愿放弃剩余1万元债权。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鱼塘内的鲜鱼被顺利打捞、过磅,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和价值,整个交付过程圆满完成,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本息全部清偿完毕。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帮我拿回了我的欠款!”张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刘某某也表示:“法院这个办法既实际又贴心,不仅偿还了欠款,也让我保住了鱼塘,能够继续经营。”


司法为民不止于案结,更在于事了人和。枣阳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案件执行中摒弃“一刀切”的机械执行模式,立足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灵活执行路径。通过以物抵债、分期履行等柔性举措,既筑牢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保障防线,又为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留出了生存发展空间。


下一步,枣阳法院将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举措,积极探索更多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以更有温度、更具实效的执行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