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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狗“货不对板” 法院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5 09:42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153

当下,许多人把养宠物作为自己休闲生活的一部分,但购买宠物时带来的各种纠纷也层出不穷。近日,枣阳法院金融法庭通过耐心细致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网购宠物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网购比熊货不对板 

要求退款却遭拒绝


原来,2024年12月底,李某某通过微信向王某某购买比熊犬一只,支付购狗款、托运费及捆绑销售的狗粮套餐共计2400元。王某某承诺:发货对板、已打两针疫苗、体内外驱虫各一次、疫苗接种记录随狗发出、包健康、支持落地检测、如出现犬瘟细小病毒包退换、质保60天。


2025年1月,李某某称收到狗“货不对板”且李某某未收到疫苗接种记录本,李某某多次提出退款,王某某拒不同意,之后不再回复李某某任何消息,朋友圈将李某某屏蔽。李某某无奈诉至枣阳法院要求王某某退还购狗款、狗粮套餐费、宠物狗医疗费,并提出支付购狗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等费用。


快速理清争议焦点

耐心调解当庭履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梳理双方争议焦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宠物犬相较于一般货物具有其特殊性,遂决定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因被告在外地,来往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开展线上调解。

“我收到的狗和视频里完全不一样,我要求退款!”


 “我当时发货的就是这只狗,根本就没有问题!”


调解伊始,双方情绪对立,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被告则否认存在过错,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及时调整策略,仔细梳理相关证据材料,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一方面提示李某某,根据现有证据来说,难以证明视频中宠物犬是否和实际一致,同时拍摄视频带有滤镜加上运输路途遥远,所以实物和视频可能存在微小差距。另一方面告知王某某应诚信经营,对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要积极处理,一味的回避、较真并不能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甚至可能会影响此后的生意。


“李某某,考虑到诉讼时间和精力成本,是否可以考虑适当降低赔偿预期?”

“王某某,如果判决结案,您可能面临更重的法律责任。”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耐心沟通,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和当事人实际利益出发,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某4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当场履行完毕。这起因网购宠物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网购宠物注意风险 

诚信经营应为根本


网购虽便捷,但宠物不同于一般物品,网购活体宠物因局限于时空等因素,无法直观、全面了解所购买的宠物活体的品相、健康状态等情况,容易引发各类纠纷。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宠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选择正规渠道。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通过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避免通过私人转账完成交易。明确约定条款。购买前应就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售后服务等作出明确约定,并要求商家提供宠物检疫合格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等材料。注意证据保全。妥善保存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宠物照片视频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依法理性维权。发生纠纷后,可通过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忌采取过激行为。